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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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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特刊第118期
来源: | 作者: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 发布时间: 2017-08-24 | 1682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在市本级及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县(市)域企业若与市区范围高校、科研院所有合作项目,可以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名义联合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8年度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6月15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支持方向

1.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激光与光电产业、物联网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新能源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重点支持电气产业、鞋革产业、服装产业、汽摩配产业、泵阀产业、特色轻工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

3.优先支持自创区“一区五园”范围内企业单独或者联合申报的项目(其中乐清智能电气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瑞安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须以在温高校或科研院所名义联合申报)。

4.优先支持建有省企业研究院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5.优先支持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和已获得创投基金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温州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wzkj.gov.cn),点击“申请项目”—“申请新项目”,选择“温州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在线填报《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待归口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能出现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理。具体申报要求见项目管理系统登录界面“申报说明”。

(二)审核受理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点击“初审通过”;不符合要求的点击“退回”按钮,项目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归口管理部门重复上述操作完成推荐申报。审核通过。项目受理工作人员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

(三)受理反馈

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短信通知该项目已被正式受理。

三、申报说明

(一)根据省、市“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申报不用提交书面材料,企业不用提交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科技合作项目,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上传合作协议扫描电子版;书面材料(包括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待项目评审通过后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