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首页  |  市委  |  市人大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纪委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WEN   ZHOU     SHI   ZONG  GONG   CHENG   SH I    YAN      JIU      HUI
招商引资
    
  
总工特刊第137期
来源: | 作者: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 发布时间: 2021-01-09 | 3624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121日起实施。2013923日由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温州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

温州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表

申请筹建

市标技委名称

秘书处

承担单位

单位性质

1. 科研院所     2. 大专院校     3. 检验检测机构 

4. 行业协会     5. 企业         6. 其他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一、筹建市标技委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秘书处承担单位简介及开展标准化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开展标准化工作专业领域:

 

四、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标准工作发展现状:

 

五、拟开展标准化工作内容(重点阐述本届市标技委工作规划和工作思路):

 

六、市标技委初步组成方案(栏数可视需要增加或删减)

序号

本会职务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专业

领域

1

主任委员

2

副主任

委员

3

秘书长

4

副秘书长

5

专家委员

6

……

7

单位委员联络人

8

……

9

顾问

七、秘书处承担单位承诺在人员配备、经费支持、办公场所与设施提供等情况: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市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筹建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注:经费支持主要指每年承诺用于举办或参加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会议、研讨、论坛、交流、考察、访问、标准起草等)、制定标准所需试验、验证和标技委秘书处日常运作等方面的费用预算支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