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文件
温总师(2020)第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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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工作,促进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通过征求各有单位意见,起草制定了《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本团体标准体现了温州会员在传统工业、设计制作、智能制造、科技创新方面的温州特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以下简称“温总师”)团体标准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行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和《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章程》(以下简称《温总师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体标准”),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温总师组织下制定并发布,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标准。
第三条 团体标准在制修订和实施过程中接受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