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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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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管理章程
来源: | 作者:ye | 发布时间: 2019-05-17 | 24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会员管理章程
第一条、本会会员为各会员所在机构推荐的单位个人会员。
第二条、凡温州市各机构的总工程师和高层管理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热心本会活动,按时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但须经一名老会员或秘书会推荐,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成为本会正式会员,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议审核通过。
第三条、会员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会员在工作中如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可向本会提出帮助解决的要求。
(四)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会员义务。
(一)热心本会工作,踊跃参加本会组织的科研、考察、交流等项各项活动。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三)将本会的研究成果,运用于工作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撰写学术论文。
(四)积极参与总工程师工作职权和义务的研讨,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五)努力为本会活动提供方便和帮助。
(六)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退会与留会
(一)会员退会须书面向本会秘书处提出,并办理退会手续,领取退会证书。
(二)总工程师是高级特殊人才,为了鼓励总工程师退休后继续发挥专长,退休后只要个人愿意,欢迎以个人会员的身份继续参加活动。
(三)老会员退会前,有责任实行传、帮、带,培养和推荐1~2名新会员入会,使本会后继有人,持续发展。
(四)凡累计两年不交会费又不作解释者,视作自动退会。
 第六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可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