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和本会官网发布。
4、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克华
联系手机号:15397389960 13758738889
邮箱:zg888885@163.com地址:温州市人民西路锦园大厦501室
附件: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