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专利每项计10分(多人合作所获专利:第一完成人占60%;第二完成人占40%;第三完成人占20%;第四以后完成人占10%;);以所在单位名义报的,会员个人占30%)
2、发表论文情况: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实际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为准。每篇: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区县级3分。(多人合作完成: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40%;第三作者占20%;第四以后作者占10%;);以所在单位名义发表的,会员个人占30%)
3、科技项目完成:以相应政府部门的立项验收批文为准,验收批文时间必须是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要提供验收批文复印件(未验收的不参加评分)。每项: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县级5分。(多人合作项目:第一完成人占60%;第二完成人占40%;第三完成人占20%;第四以后完成人占10%;不分第几完成人的会员个人占30%)
4、获奖情况:获奖必须是政府部门或对口的商会、协会等社团机构颁发,时间段为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以批文复印件为准。每个奖项评分: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县级2分:(多人合作获奖:第一完成人占60%;第二完成人占40%;第三完成人占20%;第四以后完成人占10%;不分第几完成人,以单位名称的会员个人占30%)
5、企业总产值:以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的纳税单复印件为准。总产值(营业额):每千万为0.2分(最高限评5分);
6、纯利润: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每百万为0.5分(最高限评5分);
7、缴纳税: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每百万为0.5分(最高限评10分)。
8、科普组织建立:以上级相应机构批准有效期在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内的为准。成立“科普小组”、 “ 科普协会” “ 科普领导小组”和设立“科普员”等(每个机构:国家级9分、省级6分、市级3分、区县级1.5分、企业自建自设1分。)
9、科普宣传与教育
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开设“科普宣传窗”、“科普教育课堂”、“ 科普讲座”等,每次计2分。
10、科普实践活动
2018年1月~2018年12月时间段,开展“ 科普竞赛”、 “ 科普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