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首页  |  市委  |  市人大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纪委

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WEN   ZHOU     SHI   ZONG  GONG   CHENG   SH I    YAN      JIU      HUI
招商引资
    
  
总工特刊第119期
来源: | 作者:温州市总工程师研究会 | 发布时间: 2017-08-24 | 70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加快壮大温州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试行)》(温委发〔201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科技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2.为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并已发生利息支出。

二、补助标准

企业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实施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而发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实际付息的50%、最高30万元的贴息补助,贴息资金采用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每一项目连续贷款两年及以上的累计贴息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办事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温州市重大科技专项贷款贴息申请表》,并于9月30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温州市重大科技专项贷款贴息申请表》;

2.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文件原件扫描件;

3.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原件扫描件。

(二)各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线审查企业申请。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审查后在线转市科技局审定。

(三)审定通过的企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属地科技部门予以兑现政策。

四、联系人

政策咨询:

温州市科技局 吴施熠徽 88962057;

鹿城区科技局 88623001;

龙湾区科技局 谷知坚 86968776;

瓯海区科技局 孙素芬 88537557;

洞头区科技局 戴志浩 59387289;

乐清市科技局 黄学勋 62555172;

瑞安市科技局 丁朝华 65899510;

永嘉县科技局 章志容 67222975;

平阳县科技局 潘小丽 58193062;

苍南县科技局 黄圣晔 68881629;

文成县科技局 59026599;

泰顺县科技局 朱柳玲 67589033;

浙南集聚区科技局 8699557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改局 任涨渝 55875055;

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林芸芸 88019704。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温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88960883。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1日

 

 

 

 

 

三大创新资源集聚 打造高质量发展大平台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平台的支撑作用,温州将引导创新载体、创新型项目和创新型人才向重点平台集聚,把符合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方向的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进来,构建全新的产业生态圈,形成核心竞争力,引领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