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壮大温州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试行)》(温委发〔201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科技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2.为实施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并已发生利息支出。
二、补助标准
企业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实施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而发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实际付息的50%、最高30万元的贴息补助,贴息资金采用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每一项目连续贷款两年及以上的累计贴息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办事流程
(一)申报企业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温州市重大科技专项贷款贴息申请表》,并于9月30日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温州市重大科技专项贷款贴息申请表》;
2.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文件原件扫描件;
3.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原件扫描件。
(二)各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线审查企业申请。其中区(功能区)属企业由属地审查后在线转市科技局审定。
(三)审定通过的企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各属地科技部门予以兑现政策。
四、联系人
政策咨询:
温州市科技局 吴施熠徽 88962057;
鹿城区科技局 陈 岚 88623001;
龙湾区科技局 谷知坚 86968776;
瓯海区科技局 孙素芬 88537557;
洞头区科技局 戴志浩 59387289;
乐清市科技局 黄学勋 62555172;
瑞安市科技局 丁朝华 65899510;
永嘉县科技局 章志容 67222975;
平阳县科技局 潘小丽 58193062;
苍南县科技局 黄圣晔 68881629;
文成县科技局 徐 聪 59026599;
泰顺县科技局 朱柳玲 67589033;
浙南集聚区科技局 苏 义 86995572;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改局 任涨渝 55875055;
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林芸芸 88019704。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温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陈 驰 88960883。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1日
三大创新资源集聚 打造高质量发展大平台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平台的支撑作用,温州将引导创新载体、创新型项目和创新型人才向重点平台集聚,把符合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方向的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进来,构建全新的产业生态圈,形成核心竞争力,引领经济转型升级。